霞浦:女子暴力阻礙執法被判刑
寧德網消息(寧德晚報記者 陳健 通訊員 魏艷雯)因瑣事與一男子發生口角起沖突,還對前來制止打架的執法民警進行毆打,阻礙民警執行公務。日前,霞浦女子雷某某因妨害公務罪,被霞浦縣法院判刑6個月。
據了解,去年1月28日晚,雷某某在霞浦某街道附近,因瑣事與男子卓某某發生口角爭執,隨后,雙方持械相互扭打,后卓某某報警。不久,霞浦某派出所民警盧某、陳某及輔警葉某某等人出警到現場,欲帶雷某某及卓某某回派出所了解相關情況。
其間,雷某某拒絕前往派出所,并在民警準備強制傳喚其至派出所時激烈反抗,揮手擊打民警盧某,并躺在地上踢打民警,阻礙民警將其帶離,致使民警盧某鼻部挫傷、右膝擦傷和民警陳某右膝擦傷,后雷某某被特警帶離至公安機關。經鑒定,民警盧某的傷情屬輕微傷。
霞浦縣法院審理后認為,雷某某以暴力方法,阻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,依法應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雷某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可從輕處罰,其在案發后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,并取得被害人的諒解,酌情從輕處罰。據此,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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